京ICP备2023000331号-26 投诉举报:315 541 185@qq.com
缴存基数是指个人和单位缴纳社保与公积金的标准,一般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新入职的员工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当月全月应发工资收入或以其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